(二)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现场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和评定估算阶
段
1.收集并验证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其
解决。
2.现场勘查与重点清查
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全面(或抽样)核实,对重要资产进行详细
勘查、并编制《现场勘查工作底稿》。
3.访谈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与被评估单
位治理层、管理层、技术人员通过座谈、讨论会以及电话访谈等形式,就与评
估对象相关的事项以及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的历史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等
方面的理解达成共识。
4.收集市场信息和相关资料
在收集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根据《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
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市场信息、行业资料、宏观资料和地区资料等,以满足评
定估算的需要。
5.确定评估途径及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以及资料收集情况,确定评估的基本
途径、具体评估模型及方法。
6.评定估算
根据确定的评估基本途径及具体方法,对评估对象及其所包含资产(负债)
的价值分别进行评定估算,并形成相关评估底稿、评估明细表好评估说明。
(三)汇总评定阶段
对初步的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
正和完善,确定初步的汇总评估结果,并起草评估报告并连同、评估明细表。
评估说明和相关工作底稿提交给资产评估机构质量监管部复核。
(四)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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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上述工作步骤后,在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
结论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评估初步结果交换意见,在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有关
合理意见后,按本公司的三级复核制度和质控程序对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
评估说明进行校验、核对、修改完善后,由本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根据评估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师在充分分析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经
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考虑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影响因素、所在行业
现状与发展前景对被评估单位价值影响等方面的基础上,对委托人或者相关当
事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
响的基础上合理设定如下评估假设。
(一)前提条件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
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区域性的、全
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彼此平等,
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均是在
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对交
易标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
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
交易价格决定。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所及其包含的资产)按其目前
的模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持续不断地经营。该假设不仅设定了评估对象的
存续状态,还设定了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
(二)一般条件假设
1.假设国家和地方(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较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的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所执行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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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持续经营
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条件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模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业
务范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且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和履
行其职责。
3.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
预测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4.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现行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经营范围。
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决策程序等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
6.假设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是均匀发生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
为均匀流出。
7.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评估基准日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8.假设被评估单位的投资改造计划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按既定目标投入生产
经营。
9.内蒙双奇于2012年12月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确
认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复函》(编号:
内发改西开函[2012]757号),确定本公司符合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12号)的相关规定,认定本公司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1年1
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结合政策要求和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分析后认为内蒙
双奇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内蒙双奇于2015年10月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结合政策要求和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分析后认为内蒙双奇符合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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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及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相关政策要求,本次评估假设内蒙双
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认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2018年
后内蒙双奇的企业所得税率按15进行测算。
(四)上述评估假设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设定评估假设条件旨在限定某些不确定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收入、成本。
费用乃至其营运产生的难以量化的影响,上述评估假设设定了评估对象所包含
资产的使用条件、市场条件等,对评估值有较大影响。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合理;当未来经济环
境发生较大变化时,签署本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不
承担由于上述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当未来经济环境
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上述评估假设不复完全成立时,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分析及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并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37,411.35
万元、负债总额为19,234.50万元、所有者(股东)权益为18,176.85万元;审定
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9,957.50万元、负债总额为10,714.63万元、所有者(股
东)权益为19,242.87万元。
1.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4,725.90万元,评估增值15,483.03万元,增值率
80.46。其分项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资产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1流动资产21,169.0722,718.391,549.327.32
2非流动资产8,788.4322,722.1513,933.72158.55
3长期股权投资1,401.511,246.58-154.93-11.05
4固定资产6,392.557,879.361,486.8123.26
5在建工程385.87385.87--
6无形资产449.6113,092.4012,642.792,811.95
7递延所得税资产120.9780.02-40.95-33.85
8其他非流动资产37.9237.92--
9资产总计29,957.5045,440.5415,483.0451.68
10流动负债10,714.6310,7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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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在现行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
正常、合理、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2.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为
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
见。
3.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之
下,根据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
件”确定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以下因素:
(1)过去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质押、担保等事宜的影响;
(2)特殊的交易方或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3)评估基准日后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4)如果该等资产出售,所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