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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7/17 6:08:24 浏览:3720

择机发行。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7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6.95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范围为: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29日,其中: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按每股0.05元发放A股现金股利,并于2016年6月21日进行了除权除息,因此在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时,公司首先对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前13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和成交量进行了前复权处理,分别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后7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和成交量求和,再按上述公式算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区间后7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 定价区间后7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

其中:

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

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0.05;

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1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成交量;

按上述公式得出复权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7.72元/股,其90为6.95元/股。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1,726.62万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报价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且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全部投资如下项目: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编制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之情况作出的具体分析意见以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制定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据此作出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之“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债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债券。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条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本次发行债券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本次发行债券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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