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五)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彩票资金结算、彩票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彩票物流管理、彩票开奖兑奖;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与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单位日常办公及有关活动安排,向单位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后勤保障(安全、卫生、食堂),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做好服务;
2.督促检查单位有关决策、工作部署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办理结果,协调单位各部门有关工作运行;
3.负责单位各项制度及重要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类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的拟写、归档和管理;
4.负责单位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筹备;
5.负责单位与上级机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络、文件收发、文件处理、公文核稿和印章管理;
6.负责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小额资产、存货,不包括即开型彩票);
7.负责单位的车辆管理;
8.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归ロ、办公装备采购);
9.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文件制定及修改、运行监督指导、目标考核、内审及外审);
10.内控管理(体系策划、文件制定及修改、运行监督指导、目标考核、内审、内控上报);
11.负责单位注册、注销、年检及单位法律事务;
12.人事管理(岗位设计、资源规划、考勤考核、薪酬管理、社保、公积金、人员异动、人事档案);
13.绩效管理(管理办法制定、考核方案策划、考核目标及标准设计、考核数据统计及计算、考核结果上报及发布);
14.员工教育培训(素质教育、基本技能、安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新员工培训);
15.部门外包方管理;
16.经费管理(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房屋设施、办公固定资产及维护、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培训、第三方服务外包方);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财务科
1.预算审核编制上报、预算执行控制、决算编制及报告;
2.彩票机构经济活动风险识别、防范措施提供、制度规范制定和实施;
3.彩票销售资金归集、各项资金计提、上缴、拨付、支付;
4.财务收入、支出核算;
5.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审核、审核会计凭证、编制财务报告);
6.资产监督(现金、银行、零余额账户、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7.会计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
8.配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9.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财务工作的指导;
10.财务部经费管理(预算及执行);
11.彩票销售资金应急处理;
12.联系并协调各开户银行及金融服务供应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业务一部
1.概率玩法市场调研(彩民玩法需求、竞争对手)和玩法市场规划;
2.概率玩法上市、变更方案设计和上报;
3.概率玩法营销风险识别、防范措施制定、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
4.概率玩法销售指标提出和下达;
5.概率玩法营销方案(派送、促销、培训、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
6.概率玩法营销物料设计、制作;
7.概率玩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8.电脑型彩票热敏纸调拨、出入库管理;
9.竞猜玩法市场调研(玩法需求、竞争对手)和市场规划;
10.竞猜玩法上市、变更等落地工作的具体实施;
11.竞猜玩法营销风险识别、防范措施制定、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
12.竞猜玩法销售指标提出和下达;
13.竞猜玩法营销方案(促销、培训、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
14.竞猜玩法营销物料设计、制作;
15.竞猜玩法营销活动检查和考核;
16.竞猜玩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7.经费管理(项目支出-概率玩法、竞猜玩法营销费用的预算和执行);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业务二部
1.即开玩法市场调研(玩法需求、竞争对手)和市场规划;
2.即开玩法上市、变更方案设计和上报;
3.即开玩法营销风险识别、防范措施制定、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
4.即开玩法销售指标提出和下达;
5.即开玩法营销方案(促销、培训、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
6.即开玩法营销物料设计、制作;
7.即开票管理(申领、保管、下发、盘点、问题票处置、销毁);
8.即开玩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9.渠道建设规划及市场调研;
10.标准及代销合同修订与管理;
11.渠道拓展指标制定与下达;
12.中国体育彩票实体渠道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数据维护及应用管理等;
13.渠道设立、变更、撤销及开停机等业务办理;
14.渠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5.网点规范化检查;
16.专项工作检查;
17.盟市中心考核;
18.客服系统咨询;
19.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置;
20.经费管理(项目支出-即开玩法营销费用、渠道建设、监察费用的预算和执行);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技术部
1.中国体育彩票实体渠道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数据维护及应用管理等;
2.地区销售系统基础设施设备策划和建设;
3.销售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操作(网点增、变、撤、开、停机等操作、销售额度调整、取消票、开结奖操作、系统升级及测试、广播消息的下发、数据提取等);
4.销售数据的查询、备份、分析和管理;
5.机房设备设施以及销售终端设备的采购和维护;
6.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理;
7.经费管理(项目支出-基础设施改扩建维修、系统运行支出的预算和执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营销宣传部
1.市场调研(媒体、宣传品、营销活动)和媒体营销策划;
2.彩票宣传活动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宣传制度和规范的制定;
3.媒体宣传(平面、视听、网络、楼宇、固定、流动、微信等新媒体;自媒体运营维护;媒体效果的收集评估);
4.宣传活动策划(公益);
5.新闻发布;
6.與情监控及媒体应急处理;
7.简报提供;
8.盟市宣传工作指导;
9.经费管理(营销宣传、宣传工作软硬件配置及维护预算及执行);
10.组织开展本地区品牌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自治区体彩中心核准编制15人,正处级领导职数1人,副处级领导职数1人,正科级领导职数6人。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12月起施行。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13号
工作电话:0471-5314067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胡成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装备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产业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关于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17〕10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装备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产业服务中心)是自治区体育局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装备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产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体育产业相关的政策,做好自治区体育产业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为自治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单位体育器材装备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自治区体育局系统内部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装备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产业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党群工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综合、安全生产、对外联系和宣传工作;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工作。
(二)体育产业科。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产业办的业务指导,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体育产业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集中采购科。负责研究制定体育系统政府采购具体实施细则、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自治区体育局的委托,负责审核、批复和实施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对纳入自治区体育局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负责自治区体育局政府采购文件的归档、保管以及采购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公示;协助采购单位处理供应商的各类质疑、投诉事项。
(四)审计科。负责拟定局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体育经济处提出局系统内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审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全系统维修改造等工程结算审计;对系统各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负责向体育局提交局系统各单位年度审计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内审文件的归档、保管;组织开展系统内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装备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产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4正2副)。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4号
工作电话:0471-639813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李江岭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训练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训练服务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二级单位,为正处级。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训练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物业、场馆、运动员公寓、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体育局机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各直属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体育训练服务中心物业、场馆、运动员公寓、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完成自治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自治区体育训练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党、团工作及印鉴的管理;起草中心工作计划、年终总结等有关文件;安排组织中心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岗位培训;做好各科室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训练服务中心的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