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4-07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时,变更为2022年4月19日9:00时。
更正原因: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一章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的规定,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出更正。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