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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发布日期:2016/7/13 1:31:53 浏览:18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532,608,695股

发行价格:9.20元/股

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17年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58号。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70号。

201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78号。

201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第二次调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83号。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第二次修订)。详见公司公告2015-091号。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年10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98号。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2号),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318.8248万股新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00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53,260.8695万股

3、发行价格:9.20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万元

5、发行费用:2,710.33万元

6、募集资金净额:487,289.67万元

7、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将认股款项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09号《验证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5日15时止,国信证券已收到君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489,999.9994万元。

2015年12月28日,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5年12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截至2015年12月28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60.86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7,103,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2,896,694.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32,608,6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40,287,999.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1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君正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符合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报报价单》等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所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分配股数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3,260.8695万股,最终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9,999.9994万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53,318.8248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3、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张家浜路128号101-2室

法定代表人:包学勤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洪波

注册资本:993,116.269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1995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水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及金融服务保险等业务;办理各种再保险业务和法定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办理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7名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未来也无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截至2015年12月15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杜江涛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225,112.32万股,占总股本61.06,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比例为53.36,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532,608,695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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