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从6月1日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和投诉申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质疑申请及答复、投诉申请及处理,均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系统中进行权利救济。收到质疑申请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线上进行质疑受理及答复。投诉成功受理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通过线上进行调查取证和组织召开远程质证听证会。质疑投诉将全流程留痕并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政府采购云平台”将借助大数据等技术对质疑投诉所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可在“云”上办理,但线下救济渠道仍然开启。投诉人可在投诉受理点所配备的投诉申请终端机上进行投诉登记、投诉申请、查询进度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供应商在线提出质疑申请和投诉申请的同时,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质疑提出和投诉申请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供应商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的时间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的时间都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质疑处理结果和投诉处理也将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通知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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