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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6/5 10:06:10 浏览:2037

支付系统向农村牧区延伸,为农牧民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内蒙古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负责)

3.健全价格机制。对鼓励类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企业,蒙西地区可参与电力多边交易试点,蒙东地区可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全面清理涉及生活性服务业的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加强旅游门票价格监管,降低虚高的门票价格,倡导旅游行业自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研究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清理银行卡刷卡收费项目,降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支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内蒙古银监局负责)

4.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确定生活性服务业的用地比例,对家庭服务业及便民生活服务网点区域设施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上给予优先安排。加大旅游、养老、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支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闲置的公益性用地可以优先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福利性、非营利性服务业设施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可优先划拨供地。城市旧城改造、城市工业退出的土地,可以按照规定优先转型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六)加强职业化发展。以职业培训为重点加强职业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社会需要的服务类专业,加快培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专业人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鼓励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人员培训教育,创新教育模式,提升职业化培训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落实职业培训政策,鼓励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增强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对职业技能或专项能力考核符合相应等级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用新技术和新理念推进职业化发展,规范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从业人员的法律关系,提高从业人员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七)建立健全统计制度。按照国家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标准,研究制定我区生活性服务业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在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旅游、体育、健康等重点领域监测统计基础上,逐步开展对文化、教育、养老、居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检测。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自治区统计局负责)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我区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自治区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相关参考资料:
消费结构、2017消费结构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大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70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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