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股票简称: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所持
公司股权18000万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于2016年7月13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共计18000万股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期限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13日,交易到期日为2017年7月13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包括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三)截至2016年7月13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786202.46万股,限售流通股993415.79万股,持股总数量1779618.2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14437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8.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包钢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所持
公司股权210000万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于2016年7月13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210000万股在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办理了期限2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新时代信托于2016年7月15日在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15日,交易到期日为2018年7月15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截至2016年7月15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786202.46万股,限售流通股993415.79万股,持股总数量1779618.2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35437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19.9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包钢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