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3-14
【摘要】环球网校公共营养师频道为您提供"内蒙古2017年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补考申报条件”,环球网校由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内蒙古公布了2017年4月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补考申报条件,请内蒙古公共营养师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补考信息。
编辑推荐: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对公共营养师等职业的考生给予一次补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公共营养师(4-1级)、营养配餐员(4-3级)、秘书(3级)等(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10日
盟市上报时间:3月11日-3月13日
理论(笔试)时间:3月26日8:30-10:00;
技能(笔试)时间:3月26日10:30-12:30;
综合评审时间:3月26日14:00-18:00。
三、申报条件
2016年已参加过以上职业的技能鉴定活动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四、鉴定收费
各盟(市)鉴定中心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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