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6/4 20:48:32 浏览:403

来源时间为:2020-05-2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中心是呼和浩特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二级单位,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成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项目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呼和浩特市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和任务。

2、承担呼和浩特市鼠疫、布鲁氏菌病、碘缺乏病、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氟中毒的监测、检测与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呼和浩特市地方病调查、防治方法研究、推广应用等工作,开展相关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各旗县区相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及有关物质的检测分析等,负责地方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中心属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单位,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六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科、碘缺乏病科、鼠疫布病科、检验科。

2.人员情况,单位编制32人,实有人数32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00.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37万元,增长3,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基本支出6.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88万元。

支出预算600.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37万元,增长3,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基本支出6.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88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0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53万元,占比77.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35.00万元,占比22.4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65万元,占比77.52;项目支出6.88万元,占比1.15;其他支出135.00万元,占比22.48。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及地方病防治项目开展业务活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5.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39.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工资性支出30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其他津贴补贴、未休假补贴、绩效工资、购房补贴。

2、公用经费2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缴费90.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

4、住房公积金3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5、退休费8.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物业费、妇女卫生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1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1.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5万元,下降3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65万元,下降3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0。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减少,三公经费压缩30。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中心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3.37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调标工资、薪级工资、残疾人保险费、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全部使用他资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地方病防治业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1.8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邸学敏联系电话:0471-6628434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