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资讯杂谈 > 正文

从“有房住”到“住得好”

发布日期:2024/5/9 9:20:23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3-08-22

乌兰察布市从2008年启动公租房(2014年国家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管理,统称为“公租房”)工作,到2015年停止建设,8年共建设公租房40957套(其中政府投资39895套、企业投资1062套)。截至目前,已累计分配39848套,分配率97.3,全市近4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了住房保障。

公租房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租房21年,自从搬进了公租房,再也不用担心经常搬家,一年下来还能省下好几千块钱,现在住到这儿快12年了。感觉很满意!”住在和顺小区10号楼的韩淑梅一边高兴地说着,一边不住地点点头,夸赞现在的好政策。

韩淑梅今年67岁,和老伴儿、儿子一家三口在这里生活,一入住,韩淑梅悬着的心也终于掉进肚子里,不用经常搬家,居住环境也不错,住在这儿的12年里,韩淑梅每天都过得很舒心。

走进苏桂梅老人家,床上放着一张小红桌,桌上摆放着应季的水果和老两口日常的生活用品。老伴儿曾是革命军人,墙上挂满了曾经在部队时的照片,房子虽然不大,但十分温馨。老两口每天吃罢饭后,晒晒太阳,聊聊天,感受着新时代的岁月静好,享受着现代社会带来的便利条件,日子过得悠闲自在。

“我们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了!我今年87岁,老伴儿92岁,我虽然有6个孩子,但我们不想成为他们的负担,住在这11年了,挺好的!生活有低保,还有房子住,是新时代的好政策让我们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苏桂梅老人说。

集宁区目前共有公租房10899套,共分布在18个小区,分别为:百旺家苑、江东郡、祥和东方、家合欣苑、章盖营、温馨小区、碧海小区、和顺小区、幸福家园、安大小区、虎山新城、九龙花园、盟豪佳苑、同乐苑、幸福小区、益康苑、禹博文苑、怡园小区。

关于公租房,这些信息你知道吗?

乌兰察布市公租房主要保障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残疾人、优抚对象、青年医生、青年教师、见义勇为人员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进城落户农牧民、农民工、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群体。现已将退役军人、三孩家庭、见义勇为等功勋荣誉获得者、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并予以优先保障。

而公租房申请需按“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申请,即:社区(村委会)初审、办事处(乡镇)复审、住房保障部门终审,经三审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目前,乌兰察布市公租房主要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一定比例的低保、低收入人群保障,具体标准由各旗县市区自行确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当地城镇户可以直接申请公租房,非当地城镇户(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个别旗县需在当地企业缴交社保一年以上才可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则采取电脑摇号方式进行分配,根据《集宁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优先分配:(一)孤寡老人;(二)家庭成员患有重大残疾(肢体、智力、精神一、二级、视力一级)的;(三)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四)符合民政部规定的社会救助中住房救助对象的。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所居”“能安居”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保障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强化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的责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面和受益面,多层次、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不断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和服务,如涓涓细流般向人们传递着生活的温情和善意,让他们在这里收获满满的幸福。

乌兰察布市不仅在公租房保障制度上建立了常态化受理机制,可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公示、统一分配,同时,2020年全市在全区率先上线使用了全国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上线后,能实现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轮候、租金收缴、租赁补贴发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全流程办理,逐步优化了传统纸质资料传递审核的模式,推行住房保障申请“无纸化”,缩短业务审核受理时限。同时,新系统还能更好地甄别申请人是否使用虚假身份证、虚假申请材料,核验申请家庭资格,并将实时办理的业务数据自动统计汇总。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关部门也立足实际,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做好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的保障工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基本实现城镇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众“有所居”“能安居”。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