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8-2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近日,我局收到内蒙古青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网络视频节目播出备案申请书》,经核实,该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蒙)字第185号。2017年度业绩审核合格,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3日。
因公司有关《许可证》信息暂不能在网络剧、微电影信息备案系统中查询到,特此申请备案该机构,播出内容以播出平台报送审核节目为准。
请予以批准为盼。
附件:1.网络视频节目播出备案申请书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公司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