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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4/10 15:11:29 浏览:1557

础建设一起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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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建设,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计量标准研发和标准物质研制

加快全区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发,加大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重点研究建立一批新项目,填补我区在石油天然气大流量、清洁能源等方面的计量空白;加快研制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新材料、煤化工、能源等领域的标准物质;逐步建立标准物质研究、研制机制。

2.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

结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积极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和能源化工等领域计量器具在线检测、煤矿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新材料监测检定与校准方法研究;围绕全区新型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新型传感器技术、计量装置的技术研究;支持开展计量器具防作弊、在线计量检测、远程数据采集等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将计量标准装置研制技术和方法研究纳入自治区科研项目储备库。

3.加强“检学研企”合作

构建计量科技创新联盟,促进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自治区骨干企业的联合,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以及高技术产业的计量科研工作,并对重点计量领域、重点计量专业、重点计量技术难题联合立项、联合攻关,共同研发;不断完善科研仪器设备的配置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机制;及时将一些实用型计量科技项目转化成测量能力或计量仪器设备新产品。

4.加强计量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地方性计量法规制修订

积极参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和国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等制修订工作;制定符合我区计量工作实际情况的计量法规;加大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力度,并把发布实施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列入自治区级科研成果。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及骨干企业计量技术中心,建设计量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的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计量院、高等院校、先进省市的计量技术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量值比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量值比对、大区间、省市间和大区内量值比对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内计量技术机构间的量值比对工作;加强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计量学(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建立我区计量专家人才库,为计量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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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计量许可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增加审批透明度;建立强检计量器具电子档案,实现强检计量器具信息动态管理。推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公示制度。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计量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人员计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

2.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进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把诚信计量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息发布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并培育2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提高诚信计量服务水平。

3.加强重点领域民生计量监管

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加强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管。

在煤炭、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强对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用于安全防护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针对群众投诉反映集中、隐患问题比较突出的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计量执法活动。建立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4.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依法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能力,加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能效虚标行为。

5.加大环保计量工作力度

加强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配备、管理和使用好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提高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特别是在线监测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与合格率;建立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实现对废气、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有效计量,为建设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

6.持续推进民生计量工作

深入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持续开展计量服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注重民生工作的实效性,使人民群众从中得益受惠。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并积极推进统一标准配置“公平秤”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逐步实现部分与民众利益切实相关、关注度高、基层医疗等重点民生计量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并形成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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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计量工作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解决计量工作出现的问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等项目上给予立项、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计量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改善计量基础环境设施,完善量传溯源体系。科技部门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检测技术研究以及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研发和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是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各级计量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和不断强化,紧紧围绕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科学计量、工业计量等为宣传重点,注重正面宣传,加强舆论领导,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效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以“5·20世界计量日”、“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为契机,做好计量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计量,人人支持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内蒙古十三五的、十三五规划印发、教育部印发十三五、十三五 高铁、十三五、十三五规划、十三五 汽车 发展、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十三五 汽车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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