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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9/12 14:21:10 浏览:1659

内蒙古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5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6日以电话、邮件并现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详见与公司同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5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信”)与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金润广源”)共同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北京凯信拟认缴基金份额为1000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金润广源和其他投资者认缴。

2、双方确定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平台为“吉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其为本公司提供产业并购服务,其投资进度、市场前景、投资收益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3、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能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而未能完成备案、募集份额不足等)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信”)拟以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金润广源”)发起设立的“吉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泽基金”)的基金份额。该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认缴基金份额为1000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金润广源和其他投资者共同认缴。

2、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金润广源签署产业投资基金相关协议及配合办理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申报工作。

3、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是经北京市海淀区批准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于2014年6月4日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码为P1003026,具备基金管理人资格。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金润熙祥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宁军;自然人合伙人傅绍骥,机构合伙人北京金润熙祥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5114359N,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3月28日

经营场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88号惠民嘉苑小区13号底层商铺212-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傅绍骥

普通合伙人(发起人名称):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四、合作的主要条款

(一)合作模式

以金润广源发起设立的吉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平台,为本公司提供产业并购服务。

(二)规模及出资

1、汇泽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基金份额1000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金润广源和其他投资者认缴。

2、存续期为3 2年,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汇泽基金存续期限可以延长1年。

3、双方一致同意基金由金润广源担任普通事务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投资方向

汇泽基金将以“一带一路”稀有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等及其相关行业为主,重点投资采矿业、选冶业、勘探业和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且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企业。

(四)经营管理

1、汇泽基金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其职权具体参与经营活动及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投资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通过方可生效。

2、金润广源作为汇泽基金普通事务合伙人负责汇泽基金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汇泽基金有限合伙人收取管理费。其中:投资期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投资期后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中已经投出且尚未退出的资本额的2。

3、其他限制:

1)不得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及合伙企业;

2)不得对外贷款及担保;

3)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不得开展可能导致违反中国证监会或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5)不得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五)特别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在汇泽基金对所投资的标的实施投资前双方须协商确定投资退出方式,并达成书面约定,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满足设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本公司进行收购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等。具体收购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六)基金托管

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托管给有托管业务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其签署《托管协议》,相关托管费按《托管协议》执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出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的探索和创新,可为落实日后战略发展业务筹备资金,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产业整合、并购积累经验,丰富盈利模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于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设立后的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增加盈利来源,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5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2日开市起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6-45])、《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临[2016-50]);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论证,该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6-51])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临[2016-52]、[2016-5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经公司申请,股票于2016年9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4])。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争取将在2016年9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同时,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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