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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7 12:23:26 浏览:108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考虑到日常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根化工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银根化工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5,000万元,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银根化工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422,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07月2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盐化工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水、电、卤水、除盐水、蒸汽、母液、脱硫剂的销售;日用小苏打、消毒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银根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银根化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银根化工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银根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银根化工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根化工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其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银根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银根矿业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该两股东合计持有银根矿业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银根矿业股东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银根化工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银根化工贷款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27,73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605,099.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远兴能源公告编号:2023-08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或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祥、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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