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企业单位 > 正文

通辽市将于4月15日全面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日期:2016/4/12 20:31:32 浏览:779

通辽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启动会议。会议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我市于4月15日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三降一取一提升”,即降低检查费用、降低药占比、降低百元耗材比、取消药品加成和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全市将认真组织落实改革内容,采取加强价格运行监测和监管、加强医院管理、同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总体上患者支出不增加。

自治区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是2004年制定的,已经运行十余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偏低,价格结构不尽合理,有些项目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很多,需要及时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社厅组织人员经过三年半调查研究、专家论证,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分为12个类别共计9221项。从今年4月1日起,逐步在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先行先试。

《通辽市将于4月15日全面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参考资料:
公交 调整 通辽市、通辽市、通辽市城市投资、通辽市内蒙古晨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通辽市开鲁县新闻、通辽市开鲁县、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市奈曼旗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