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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6年MBA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2/17 6:31:49 浏览:1957

科目考试时间是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详见打印的《准考证》。



(二)复试



内蒙古大学MBA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和经济管理学院自行组织。



笔试包括:政治(笔试)、管理案例分析(笔试)、外语笔试。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MBA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总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资格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和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16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和中心网站上通知。



七、录取与学位授予



1.内蒙古大学MBA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顺次录取,额满为限。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在2016年6月发放《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里要求的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授予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内蒙古大学MBA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初试、复试科目试题,不指定参考书。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考研或上学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内蒙古大学不承担责任。



3.被录取新生应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2016年9月上中旬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和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提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4.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三楼3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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