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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巴图:法律边界不容逾越

发布日期:2016/7/14 18:51:03 浏览:761

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持有、私藏枪支,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严禁邮寄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如果持有非法枪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必须立即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作为守法公民,一定要远离枪支等危爆物品,不要挑战法律的边界,以免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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