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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3/8 10:32:37 浏览:26

来源时间为:2023-11-0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事业单位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招聘岗位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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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更新)》。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力资源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94号)要求,报考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相关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在读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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