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布日期:2016/10/3 15:11:51 浏览:3326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

1、保荐机构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如其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其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其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光大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其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其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3、律师事务所承诺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其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5、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薪酬,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及本人持股的发行人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七、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9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9,445,500股。根据询价结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0,944.55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2,094.45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8,850.10万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590号)同意,本行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江阴银行”,股票代码“002807”。本行公开发行的20,944.55万股新股将于2016年9月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6年9月2日

3、股票简称:江阴银行

4、股票代码:002807

5、发行后总股本:1,767,354,347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9,445,5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见本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209,445,500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Jiangyi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发行前):1,557,908,847元

注册资本(发行后):1,767,354,347元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邮政编码:214431

电话:(0510)86851978

传真:(0510)86850069

互联网网址:http://www。jybank。com。cn/

电子邮箱:jyrcbank@sina。com

董事会秘书:陆建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主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金融业务。

所属行业:金融、保险业-银行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其持有本行的股票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上市前,本行股东总数为人,其中,本行前10名股东持有本行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20,944.55万股,全部为本行公开发行新股。网下发行数量为2,094.4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18,850.1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9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为4.64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上有效申购总量为19,755,836.85万股;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323.35倍,超过150倍。网下向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94.4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850.1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90。

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共计454,517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1,827,120.00元,发行费用总额4,794.37329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30日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NJA20246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新股费用总额为4,794.373293万元,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0.2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新股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新股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388.338707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2元(按照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0.46元/股(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6NJA20026号),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信息

本行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6NJA20231号《审计报告》,根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