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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四结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6/22 21:23:13 浏览:733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对各项目旗县区日常工作的检查中围绕重点,高标准严要求、深调研、求实效;用四个结合做好农发项目检查和资金监督工作。

一是规范运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从农业综合开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推进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规定和要求,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完善政策为目标,强化项目的程序化管理,防范资金投入风险。做好各环节的风控梳理和漏洞堵塞。

二是自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市农发办与各旗县农发办合理分工各有侧重;旗县农发办重点在平时的工作检查中和程序环节上。市农发办重点在根据各项目区任务、资金量抽取的样点上全面进行检查,解剖麻雀,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寻找问题症结所在。

三是项目检查监督与调研相结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发现问题、寻找根源过程中,开展大量实地的项目村、户的调研工作,进一步落实问题是出在客观还是主观;同时,听取项目区农民村委及乡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及建议,综合地把问题析清、剖透,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防止问题发生的预防性措施。

四是强化沟通与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归纳的问题市农发办及时召集所在旗县区农发办项目负责人、农发办主任、财务人员、监理单位把问题摆在桌面大家讨论,分清责任,工作中不可能没有问题,但有了问题要找到责任人。同时与下年度或本年度增量资金相挂钩,视问题严重性予以核减,并建议当地农发办对责任人予以口头、文件、通报等方式批评,防微杜渐,通过沟通与处罚促进了工作,增进了同事间友谊,使旗县区工作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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