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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11 16:04:14 浏览:618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94证券简称:大商股份公告编号:2023-01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姚福欣,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韩娜,201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2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股票代码:600694股票简称:大商股份编号:2023-01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吕伟顺、张学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人民币11.90亿元左右。2022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7.56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人民币3.96亿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人民币2.43亿元,委托管理人民币0.03亿元,房屋租赁人民币1.14亿元。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0.52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人民币6.13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人民币3.17亿元左右,委托管理人民币0.04亿元左右,房屋租赁人民币1.18亿元左右。增加的部分主要是购买商品。主要原因是大商集团转型为生产性的国际稀缺商品供应商后,因同业竞争将国际稀缺商品国内批发零售业务由本公司经营,且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有可能发生积极的变化以及疫情和国际防疫政策可能发生好转所带来的业务增长。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及延续以往的交易,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大商集团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商丘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可能新增的交易,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音像制品出租,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日用产品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婚庆礼仪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津开商沅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关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70,792.75万元,净资产:1,245,357.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13,871.99万元,净利润:74,299.15万元。

(二)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注册资本:6154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连保仓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开商沅商贸有限公司、牛钢、其他十二名自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89,232.96万元,净资产:1,471,455.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4,492.34万元,净利润:84,356.94万元。

(三)中兴—大连商业大厦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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