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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11 16:04:14 浏览:615

收购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第一至八项议案及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共计九项议案。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94证券简称:大商股份公告编号:2023-01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文礼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的要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向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共计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不承担审计工作人员差旅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94证券简称:大商股份公告编号:2023-0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86,761.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490,656.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6,349,065.6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97,175,485.48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718,65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9,125,407股后的基数为284,593,246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296,62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25.9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影响,零售业增速进一步放缓。线上零售加快向实体经营下沉,实体零售持续受到线上零售高速增长带来的冲击,传统实体店之间竞争依然激烈。伴随着消费需求、消费渠道、消费方式的转变,我国消费品市场转型升级和供给结构优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促进了零售业新的模式创新和结构调整,部分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给实体零售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和挑战。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面对行业格局的发展变化,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的同时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及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经营时间较长,部分地区传统老旧门店无论在硬件设施、经营理念、人员配置等方面都已不能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竞争格局,需要根据所在区域、消费群体等特点,有序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升级改造和调整改革。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有序地打造公司新一代主力店铺,推进“大连东港乐园”项目建设,并根据区域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店铺战略布局规划,整合优化现有店铺资源,发挥区域整体竞争优势,分散区域发展风险。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模式,逐步增加全球地理标志性稀缺商品的引进和销售,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盈利情况如下:单位:元

为改变公司部分老旧门店经营落后的情况,根据所在区域、消费群体等特点,公司将继续有序地、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老旧门店进行升级改造,铡除扭亏无望的亏损店铺。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有序推进“城市乐园”项目建设,打造新一代主力店铺,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后续将继续推进老旧门店升级调改及“城市乐园”项目,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公司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运营资金,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5.91。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后续项目投资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开支所需。对公司存量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同时贯彻结构调整和改革,有利于提升现有门店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城市乐园”的建设则着眼于中长期规划,打造新一代商号,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积累相对充裕的运营资金,有利于保证公司与供应厂商的正常结算及其他日常经营开支,维护公司的经营稳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关于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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