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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3/5 9:43:07 浏览:1568

来源时间为:2017-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办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1号)要求,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有效助力于政府建设、为推进人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制定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机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原则和程序等;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我办于2017年2、8月分别在《内蒙古人防网》的预决算公开栏目中,对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涉密信息除外);四是及时发布了全区人民防空会议等重要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并在《中国人民防空》杂志2017年第5期、《内蒙古民防》第2期刊登了全区人民防空会议盛况;五是在《实践》杂志思想理论版2017年第5、6期刊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加强人防建设”专版等。六是对扶贫工作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1.本级门户网站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高人防的社会认知度。“内蒙古人防”网站改版后,开通了微信微博新媒体,网站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网上便民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结合业务职能和公众需求,突出了在线服务和在线访谈栏目。二是网站通过“公众留言”、“主任信箱”、“监督投诉”等渠道接受公众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业务咨询”栏目公开了内容及答复情况,截止2017年12月,全办共收到涉及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收缴等各类咨询、意见、建议3条,及时给予了答复。还组织了在线访谈内容,实现了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网站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到自治区政府发布平台工作,做到了两个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目录同步更新,并更新至2017年12月。四是在2017年3月公布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五是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建设。今年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状况进行了自查,并投入28.512万元用于网站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目前未发生网络安全的问题。

2.完善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制定了自治区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开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字〔2017〕61号),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报送方式,使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有了组织保证。目前采集信息278条,经保密审查筛选后,报送信息7条,采用了1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修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失泄密情况。四是向自治区档案局移交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5份。

3.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工作情况。一是组织落实。为了增进公众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责任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学习贯彻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落实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的基础上,办党组(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和研究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办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机关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分工。三是经费落实。办公室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预算部分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印发了自治区人防办《关于对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五是举办培训。2017年9月,举办了全区人防指挥通信和信息化建设培训班,专题对人防网站的作用与应用进行了讲解和典型案例分析。自治区、盟市人防办领导及业务人员等8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网站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六是印发了自治区人防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加大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举报调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使全办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七是创新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防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了36项督查任务清单,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人防工作的全过程。《内蒙古督查》(2017年第5期)刊登了我办的督查方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公开政府信息44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信息和其他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作为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收到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机制还不够完善、开通的微博微信浏览人数还不够多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人防系统得到落实。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对已改版的“内蒙古人防”网站要突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四是继续加强与公众联系,利用主任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在线互动等形式,及时回答公众提出的关切事项,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舆情引导;公示相关事项,让公众了解人防政务工作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配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调研督查,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2017年度自治区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网上咨询答复)

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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