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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8/6 16:04:55 浏览:4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6〕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6〕41号)精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防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有效助力于政府建设、为推进人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公布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我办于2016年3、7、8月分别在《内蒙古人防网》的预决算公开栏目中,对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涉密信息除外);四是及时发布了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等重要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1.本级门户网站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高人防的社会认知度。2015年底,“内蒙古人防”网站改版后,开通了微信微博新媒体,网站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网上便民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结合业务职能和公众需求,突出了在线服务和在线访谈栏目。二是网站通过“公众留言”、“主任信箱”、“监督投诉”等渠道接受公众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业务咨询”栏目公开了内容及答复情况,截止2016年12月,全办共收到涉及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收缴等各类咨询、意见、建议7条,及时给予了答复,还组织了9次在线访谈,实现了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网站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到自治区政府发布平台工作,做到了两个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目录同步更新。四是在2016年3月分别公布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2016年度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要点。五是开展了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维护了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2.完善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制定了自治区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字〔2016〕14号),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报送组织机构,使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有了组织保证。目前采集信息419条,经保密审查筛选后,报送信息28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修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等17项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失泄密情况。四是向自治区档案局移交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1份。

3.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工作情况。一是组织落实。为了增进公众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办先后3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内人防字〔2016〕32号),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责任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办印发《2016年度机关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的通知》(内人防字〔2016〕51号),同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内人防字〔2016〕116号),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分工。三是经费落实。办公室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预算部分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工作。四是举办培训。2016年10月,举办了全区人防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进行了解读和典型案例分析。盟市人防办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旗县人防办主任及自治区人防办本级机关人员等136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五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六是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举报调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使全办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了监督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公开政府信息1620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信息和其他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有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作为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机制还不够完善、开通的微博微信浏览人数还不够多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人防系统得到落实。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对已改版的“内蒙古人防”网站要突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四是继续加强与公众联系,利用主任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在线互动等形式,及时回答公众提出的关切事项,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舆情引导;公示相关事项,让公众了解人防政务工作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配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调研督查,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相关参考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官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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