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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17/4/13 10:12:37 浏览:663

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地震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2016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2016年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6年度全国、全区地震趋势意见;总结2015年防震减灾主要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8月下旬,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主持召开主席专题会,落实布小林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对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批示精神,研究应对措施。1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专题汇报。

自治区地震局已与发改委联合印发我区“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将进一步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新理念做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加大对地震监测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全区监测预报能力。

二、坚持震情第一,做好震情监视和监测预报工作

(一)逐步改善条件,监测预报工作效能显著提高。进一步优化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改革监测预报管理模式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阿古拉地震台优化改造项目已通过中国地震局中期绩效检查。针对我区地震监测台站存在的位置偏远、技术落后、分散且规模小等问题,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台站发展10年规划》,整合资源,将23个专业地震台整合为5个区域中心台和3个综合台,逐步实现“有人看护、无人值守、远程维护、多维产出”管理模式。针对全区观测仪器老化、连续率低等问题,地震部门自筹2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仪器设备更新;同时,探索仪器运行新模式,建立专业仪器设备维修团队,实现“片区维修中心—区域维修--中心台站”维修机制。

(二)把握震情形势,继续强化重点地区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建立起内蒙古地震局、盟市地震局、地震台紧密结合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盟市、旗县地震部门及“三网一员”作用,落实全区震情跟踪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及当前的震情形势,确定了4个震情跟踪工作协作区,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方式,由内蒙古地震局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协作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密切跟踪地震趋势变化,协作区成员单位视频会商制度,定期举办视频会商会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测意见。积极做好重要时段的震情监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提升综合能力,推进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立项和实施。自治区投资720万元对锡林浩特、满洲里地震台进行了改扩建,有效提高锡林浩特和满洲里地区监测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区承担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中的459个台站建设任务,建设面积覆盖我区78万平方公里。地震部门联合气象、教育、国土等部门,先后共组织安排22个工作组,120余人,行程超过10万公里,圆满完成了野外勘选任务,受到中国地震局表扬。地震、国土等部门正在进行项目的土地预审工作。今年我区批复通过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地区地震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项目涉及地震监测预报模式的集成创新、预警和应急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城市群震害防御技术推广示范和重点活动断裂影响评估等研究内容。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地震安全服务产品,开拓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三、强化抗震设防管理,稳步提升城乡综合防御能力

(一)切实强化城乡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不断加大城乡建筑物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对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农村牧区民居抗震设计、危房改造、工匠培训等加强指导和管理,加大抗震技术、知识宣传,建设民居示范点,保证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到位。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实施后,自治区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并组织地震、住建、建筑设计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新区划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全面提升全区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乌海市、包头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包头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将在年底验收完成。

(二)推动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改革。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精神,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事项、流程和具体要求,建设我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中国地震局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目录,开展强制性评估。根据中国地震局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投资项目报送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已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专业委员会。

(三)持续进行防震减灾示范建设。地震、宣传、教育、科技、住建、民政、科协等部门协作,不断推动盟市旗县、学校、企业及社区防震减灾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造成的损失。目前,全区已建设自治区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0个,其中获评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6个,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66所。

(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密切配合,以日常宣传和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5.3”包头地震纪念日等时段结合,不断扩展宣传方式和手段,针对不同群体,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普及地震知识,提高民众防震避震意识和技能。内蒙古地震局通过在新浪网开设的官方微博和组织开发的“内蒙古数字地震科普馆”,在互联网平台建立了互动性强、信息量大、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宣传平台。包头市开发的国内首款防震减灾手机APP客户端—防震宝典,实现了防震减灾工作零距离服务社会。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完成了“平安中国”防震宣导千城大行动。内蒙古地震局已连续多年获得自治区科技厅、科协颁发的科普宣传先进集体称号,2015年度被中国地震局评为全国防震减灾社会宣教工作先进单位。

四、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

(一)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地震发生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行动以及工作任务分组,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简要流程》。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由自治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

(二)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应急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以盟市为主,对处于重点地区的旗县进行应急准备工作检查。

(三)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加强我区地震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我局在额尔古纳市组织了东北四省(区)地震应急联动演练暨地震应急流动测震台网演练;参加了全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响应与服务保障演练;承办了全国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培训班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我区首期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师资培训班,对全区地震系统业务骨干、武警内蒙古总队及其所属应急救援队、12个盟市支队应急救援队员共48人进行了专业培训;在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组织全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为来自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部分盟市应急办、地震局、地震台的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各盟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在机构、演练、培训等方面都得到加强。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兴安盟等盟市积极开展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应急演练,赤峰市还在演练中首次进行无人机数据采集监视监测实验;乌海市组织消防支队、方舟志愿者应急救援队和有关单位应急救援管理干部共44人,在国家地震救援训练基地进行了地震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相关参考资料:
2016内蒙古分数线、内蒙古人事任免2016、2016内蒙古餐饮企业、意大利2016年地震、2016年2月台湾地震、2016年印尼地震、山西运城地震2016、2016年运城地震、2016运城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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