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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3所普通本科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发布日期:2016/6/24 5:59:59 浏览:727

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消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

经学校自评和申请,通过专家组实地考察和评议,自治区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了1所普通本科高学校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同时还审核批准了我区13所普通本科高校的41个本科专业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如下:(按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排序):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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