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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小学开展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4/24 12:15:10 浏览:14

8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内蒙古已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内蒙古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起,持续到2022年3月底。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范围对象为内蒙古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整治重点任务包括:对照《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全面梳理和查摆教师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查处:一是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他教师、家长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问题。二是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教师歧视、侮辱学生,打击、报复、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骚扰、猥亵学生等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改、对照检视、警示教育、抽查检查、巩固提升5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时间是2021年8月底前。第二阶段为对照检视阶段,时间是2021年9月至12月底。第三阶段为警示教育阶段,时间是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第四阶段为抽查检查阶段,时间是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各盟市、旗县教育(教体)局成立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暗访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对所辖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各盟市组建工作检查组,深入旗县(市、区)及学校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互查互学,并对抽查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第五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时间是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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