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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贾莉副主任、民政厅王守俭副厅长一行五人先后赴山西省太原市、陕西省西安市和汉中市进行军人抚恤优待立法调研。
山西省民政厅介绍了《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修订的过程、亮点。陕西民政厅介绍了优抚安置工作情况。调研组分别与山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就如何规范抚恤优待对象的认定程序、提高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加强抚恤优待对象住房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贾莉副主任指出,抚恤优待工作是国家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奉献的军人及家属为主要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褒扬,是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待遇,实现抚恤优待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列为2015年自治区政府规章审议项目,争取年内出台。
王守俭副厅长表示,山西省和陕西省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学习,回去后将有针对性的对《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副处长田玲、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晓姝、优抚处处长谢建平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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