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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9/12 19:07:42 浏览:129

急预案、接报电话等信息。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编制应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做好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6.7.2??培训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干部培训必要内容,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邮政管理干部应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行业自防自救能力。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作为从业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行业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

6.8??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加大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大数据支撑体系、“智慧大脑”等建设力度,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

6.9??责任与奖惩

为提高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效率和相关单位、个人积极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奖惩办法,对在邮政业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处置和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6.10??监督检查

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预案的执行情况。各盟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自治区指挥部或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预案的执行情况、各类被协调的救助力量到位情况、现场应急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各邮政快递企业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自治区邮政业应急办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区各盟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关应急预案,并报送自治区邮政业应急办备案。

各邮政快递企业制定的处置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属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接受盟市级以上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检查。

各级邮政业应急办要建立健全定期评审和更新制度,适时组织对预案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做出相应的修订。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和部门人员组成。

7.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会同自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编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内蒙古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自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4??名词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2.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体系图

 ??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

副总指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局长

  ??自治区应急厅厅长

  ??自治区公安厅分管副厅长

  ??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气象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武警内蒙古总队、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管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置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决定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派员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指导盟市、旗县(市、区)开展较大和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研究决定和处置全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五)审议批准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

(六)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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