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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电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日期:2023/8/24 13:27:57 浏览:65

来源时间为:2023-08-22

自治区广电局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推动审批事项标准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签订《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委托授权书》《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首席代表委托授权书》,明确授权2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维护,进一步明确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保证办事指南各项要素的准确性、完整性。二是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加强信息归集共享。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中电子证照名称,将办理材料中的证照与自治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平台进行关联,避免办事人重复提交相关证照的纸质材料。将责任共享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4项信息238条数据以数据库表的形式在全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挂载共享。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事项登记交办、对接沟通和跟踪办理,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时效性、针对性。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链接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页面,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指导盟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形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1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含66项办理事项),其中,采取“代收转办”方式下放23项办理项;采取“电子证照免证办”等方式精简要件材料事项19项办理事项,精简要件41份,精简环节流程64项;压缩办理时限65项,相较法定办理时限,合计压缩57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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