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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三次新闻发布

发布日期:2020/3/20 13:33:13 浏览:1734

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方面。应广大纳税人要求,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至2月28日,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在此期限内,我区受疫情影响仍然无法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业务。同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缴税有困难的,可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税务局审批,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延期缴纳税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纸质资料。截至目前,共为82户纳税人办理了疫情期间延期申报,为318户纳税人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税额为6.53亿元。(其中增值税4.47亿元,资源税1.3亿元。)

此外,为了减少办税厅人员聚集接触和纳税人往返办税厅次数,自治区税务局聚焦发票领用环节,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增加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上验旧功能;增加了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推出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的服务方式,截至目前,全区12盟市、86个旗县实现全覆盖发票邮寄,线下配送发票18万余份。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方面。根据1号文件“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要求,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内蒙古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旅游(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行业的中小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我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公告中也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其他行业申请减免的方法,以及对行业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助力扶持全区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由于我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是5月份,目前还未到征期,经测算预计2020年全年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最终减免数以官方发布为准。

近日,内蒙古税务局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比如: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比例;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目前已推出金融产品7个,帮助纳税人获得贷款7.49亿元,惠及2139户小微企业;落实好4大类24项82条措施,让更多的事项不仅能网上申请,还能网上办结。目前,全区84.16的办税业务通过线上方式办理;2月初以来,全区累计办理网上业务199.8万笔,网报率达到99.21,网上办税缴费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首选”。

同时,内蒙古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14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665.2万元,其中为3020户纳税人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3534.4万元;为92户纳税人免征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增值税126.5万元;为28户纳税人免征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增值税4.3万元。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亏损弥补期限延长至8年。2020年全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2亿元。努力实现支持抗击疫情与稳就业、渡难关、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不断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践杂志社记者:疫情期间,许多企业都出现了流动性资金紧张的难题,反映较多的主要是融资难和还贷压力较大。在落实自治区1号文件,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怎么样?

李锌:疫情发生以来,全区金融系统全力以赴、精准施策,充分调动金融资源,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据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统计,2020年前两个月新增企业短期贷款113.58亿元。针对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金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保监局、证监局和全区金融机构,坚持主动作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分级分类分时支持全区企业复工复产。3月3日召开全区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进行具体部署,今天下午召开全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备耕政金企对接会。

二是紧盯自治区重大和特色项目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加强对“项目、园区、企业、乡村”4个领域和现代能源、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营经济、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对外开放8个方面的金融服务。结合近期铁路重点开工项目(包银铁路、集大铁路、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立项等)、奶业振兴(中国乳业产业园规划)等,会同金融机构提出金融支持服务方案。

三是强化支持春耕备耕确保农牧业有序复产。引导金融机构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客户储备、贷前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重点推动农信社系统开展“2020春天行动”,做好农牧业金融服务。对春耕备耕、接羔保育等农牧业生产信贷需求,建立绿色通道,早介入、早投放、早见效,不误农时。截至2月末,农信系统发放相关领域贷款超过50亿元。

四是加强民营小微企业服务助力度过难关。及时开展担保行业窗口指导,降低减免担保费用、履行代偿、延长追偿期限、简化评审手续、启动线上评审,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共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4.43亿元。引导各金融机构用好线上渠道,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引导内蒙古银行细化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措施,推动发放科技小微企业贷款28亿元。

五是全力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联合自治区扶贫办、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一方面通过线上信贷、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贷手续,满足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对贫困户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非个人主观原因发生的逾期,不产生罚息和征信影响。截至2月末,全区新增扶贫小额贷款3276笔,金额1.4亿元,贷款余额22.6亿元。

六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围绕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抓落实,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金融服务。2月13日及时启动政金企线上对接活动,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企业线上对接活动,搭建线上融资服务对接平台,优化流程、便企利企。

七是跟踪调度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统计各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特别是暂遇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截至3月13日,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企业复工复产贷款541.79亿元,支持2175家(次)企业。金融系统单位和员工共捐款5351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的企业既面临资金压力,也面临招工难的问题。请问人社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冯有宽: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保企业”就是“保就业”。疫情发生以来,为了让企业能够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采取减免社会保险费、解决企业招工难等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力促进稳就业。

在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方面,我们采取了“免”“减”“降”“返”“缓”等援企稳岗政策。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政策执行到6月份;减,就是从2月份开始,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半政策执行到4月,通过“减”“免”两项措施,我们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78亿元左右。降,就是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将降费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1月份共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23亿元。返,就是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按规定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截至3月10日,全区已为833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12亿元,惠及职工27.2万人;已公示完毕或正在公示企业922户,拟返还失业保险费1.95亿元,涉及职工18万人;目前还有1500余户企业正在审核审批。缓,就是延长中小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期,允许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

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了调度制度。从2月18日起,我们对重点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实行24小时调度和旬调度制度,重点掌握企业产能、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问题困难等情况,及时汇总更新、发布企业生产用工需求。从日调度情况看,截至3月13日,全区调度重点企业198户,为已复工有用工需求企业解决用工4001人。从旬调度情况看,调度其他领域开复工企业1348户,为已复工有用工需求企业解决用工8557人。二是强化了农牧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我们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铁路等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五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切实做好行前准备、返岗客运、抵达交接、上岗防护等工作,确保农牧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截至3月13日,组织返岗复工30.9万人,占拟外出务工总数的82.8。同时,还与17个省区市和铁路、航空等相关单位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8个盟市组织“点对点”专车、包厢、包机265次,运输返岗6857人。三是积极促进“不见面”就业服务。打通了“1 12”盟市企业网上招聘服务通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网上招聘活动。截至3月13日,全区共组织各类网上招聘会133场,在线招聘企业12729家、征集岗位29.03万个,求职人数达到12.2万人、达成就业意向2.78万人。

总的看,人社部门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落实好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市场的稳定是企业和群众在疫情期间非常关心的方面,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稳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

彭万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围绕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稳定。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打击扰乱价格秩序行为。一是重点加强口罩、消杀用品、抗病毒药品市场价格检查,全面加强监管。二是发布公告、提醒告诫,开展约谈警示,实行价格承诺,督促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三是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布典型案例。我局分两批公布18个针对医疗防护用品价格涨价行为的违法典型案件,各盟市也查处公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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