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未经批准代购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海外代购药品并不合法,已有一些店主因代购入罪。
据媒体报道,2014年6月,某网店女店主孙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在北京市昌平法院受审,她销售的美国进口小儿咳嗽药及感冒药,因未经审批被认定为假药。法庭上孙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而是对法律无知,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当庭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1000元。
而最近,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的陆勇案颇受公众关注,陆勇因患慢粒白血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印度仿制药的道路,他也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2014年他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消息爆出,几百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今年1月30日,陆勇代理律师说,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裁定。
采访中,我区的许多患者和从事过代购的市民也都有疑问,从海外代购药品是否涉嫌违法?对此,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说,国家对药品的管理非常严格,从国外买回来的药品,如果在国内使用,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检验、试验,确定安全后才可使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进口国外生产的药品,如果用于销售,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只是少量购买,属于自己使用,其用药风险由个人承担,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国家不提倡此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