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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4/2/23 10:24:31 浏览:20

来源时间为:2023-12-2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今年以来,内蒙古赤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涉及民生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造赤峰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一、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元宝山区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3月22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元宝山区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酱油、五花肠、酸菜等食品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违法行为。2023年5月15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翁牛特旗某台球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案

2023年2月28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对翁牛特旗某台球俱乐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台球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的行为。2023年4月27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3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林西县某蔬菜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4月20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林西县某蔬菜商店抽检并委托内蒙古博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3年5月19日,内蒙古博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8月14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2525元的行政处罚。

四、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赤峰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3月17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称赤峰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肾宝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5月24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林西县某快餐店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2023年4月20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林西县某快餐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4月2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经营食品时,仍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构成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的违法行为。2023年7月12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店销售进口的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3年9月21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对巴林右旗某酒业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正在销售的进口红酒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经营销售进口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2023年10月16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进口无中文标签的红酒3瓶,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七、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牛板筋案

2023年1月13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接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称举报人在某购物中心购买的2袋内蒙古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产品脂肪含量实测值为7.2g/100g与产品外包装所标示的脂肪含量1.2g/100g含量不符。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委托2家检测机构对该产品进行检测,两次检验结果均与外包装标签标明的脂肪含量值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牛板筋的行为。2023年7月4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牛板筋5袋,罚没7004元的行政处罚。

八、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林西县某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3年3月14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林西县某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诊所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罗红霉素胶囊”无购货发票及药品清单,负责人不能提供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经查该负责人从其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合法的经营资质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14日,林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没1976元的行政处罚。

九、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2023年4月3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松山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的函,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制作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经查,当事人与赤峰某健康管理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当事人通过“美团”平台为赤峰某健康管理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广告,内容为半永久纹眉、外切祛眼袋、嗨体熊猫眼周、淡化妊娠纹等,收取广告制作费用1000元,发布前未办理广告审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违法行为。2023年5月8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3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公司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案

2023年12月6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17号楼二单元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无法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2023年12月15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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