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内蒙古药监局:私售抗原试剂最高30倍罚款

发布日期:2023/1/9 17:14:27 浏览:123

来源时间为:2022-12-20

央广网呼和浩特12月20日消息(记者田凤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12月19日,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内蒙古药闻”发布提醒告诫书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抗原检测试剂属于违法行为。

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得脱离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营,不得无证或者无资质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或者进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不得违规运输或者贮存产品,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网络销售活动。经营企业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体系运行到位,风险防控到位,质量管理到位。

消费者购买时要选择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依法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真核对产品标签有关信息,不从个人手中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市民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最新下设单位
  • “督察组遭故意封路阻挠”,官方通报05-13

    来源时间为:2024-05-05“督察组遭故意封路阻挠”,官方通报2024-05-0517:30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字号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揭牌05-13

    来源时间为:2024-04-234月22日,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揭牌仪式在赤峰市医院举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

  • 内蒙古依托平台为企融资近8.8亿元05-11

    来源时间为:2024-05-1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6月至今,内蒙古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政府……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