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器械出口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出口医疗器械安全,二连市食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出口医疗器械。一是全英文包装产品索取相应资质时,除与普通包装产品相同的资质外,还需索取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复印件或原件的扫描件,与英文包装及说明书内容一致的中文版本一份。二是全英文包装的医疗器械在销售时设置独立区域按Ⅰ、Ⅱ、Ⅲ类分开摆放,并要有“销往蒙古国,国内不销售”的标识。三是销售全英文包装的医疗器械时,必须做好销售记录,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通过这三项举措,既保障出口医疗器械的安全,又符合蒙方全英文包装产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