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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

发布日期:2022/8/30 9:33:30 浏览:392

开发区传达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第二阶段是8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摸底排查,制定落实方案,建立自查工作台账。第三阶段是9月至12月开展集中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根据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全力推进整治,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针对长期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和僵尸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的“半拉子”工程,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三年内全部盘活。

对于开发区内的待批项目、基础设施“半拉子”工程、沉淀资金、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领域大起底分类处置要求一并推进处置工作。

对于停产企业,通过协调解决企业出现的困难,推进企业以转产、转让、租赁等多种模式盘活;针对长期停建项目、僵尸项目占用资源要素问题,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资产盘活、转产、转让、拍卖等多种模式盘活。

对于园区的控制性指标,主要起底各园区的亩均效益指标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产业导向、功能定位、地块实际等情况,制定各园区“3 X”控制性指标,作为项目准入的前置条件,提升入园项目的质量。

截至目前,各开发区已针对6方面重点问题进行了初步起底摸排,正在进一步细化摸底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摸清底数。围绕6方面重点问题,进一步摸清、摸准情况,分层分类建立台账,各牵头部门要对开发区上报的台账进行审核把关,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摸底“全覆盖”“零死角”,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精准施策整治。各开发区根据起底的问题台账,精准制定盘活、处置措施,对于复杂的问题,将“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整改节点时限,按时保质地完成整治,杜绝整改“走过场”。

建立长效机制。各开发区制定各自“3 X”控制性指标,明确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等准入标准,达不到的工业项目不得入园,强化园区准入门槛,解决园区招商长期存在的“捡到篮子都是菜”问题,杜绝项目低效利用土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同时,对效益差的园区进行再调整、再优化,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以此次“大起底”工作为契机,我市将通过全面摸底查找问题,深入整治促进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开发区的内生动力,推动开发区在全市节约集约发展中“打头阵、当主攻”,在招商引资、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亮介绍,按照要求,我市决定在“十四五”期间集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经过进一步盘活存量,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推动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盟市下达的“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目标,我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21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18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数量是动态变化的,目标处置任务,将根据自治区每年下达的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就主要方法和措施,王永亮介绍,聚焦精准分析,分类施策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一地一策”“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10种具体方式、方法进行消化。其中3类措施是指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10种具体方式、方法是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组织土地供应”“限期完成土地征拆和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供地程序”“分段办理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手续”“明确代征地、边角地供应政策”“完善房地产遗留项目供地手续”“分类确定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使用方式”“多部门联动,推进解决未供先用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协调核减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中未实施的用地指标”。

坚持以用为先,全力处置盘活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本着“权益保障”“以用为先”和“防惩并重”的原则,针对3类原因、采取8种措施进行处置,其中:针对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结合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土地置换”5种方式处置;针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闲置时间,分别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种方式处置;针对因司法查封造成的闲置土地,由司法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商并达成一致处置意见,待解除查封后落实相关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对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清单,完成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矢量数据上图比对工作,并已针对每宗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成因进行了核实、分析和汇总,会同多部门共同研究,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分类提出了处置措施。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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