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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3/26 9:51:11 浏览:495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突出商务行业法治特点,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快法治商务建设步伐,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实施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设立政策法规工作科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年度工作任务,制发并上报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研究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指标任务,对照指标任务逐一督促落实,为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按照局修订制发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干部任前考法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规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程》等5项制度和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机关内控管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保证了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内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建设,除当面咨询、电话咨询外,法律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60余份。四是利用互联网开展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服务考核平台”,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积极进行了网上填报。

(二)履行法定职责,提升管服效

一是认真梳理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市商务局主要职能职责规定,对照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梳理调整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3项全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保留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8项、行政处罚事项119项及其他事项7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规范行政权力监督检查行为,对拍卖业务、成品油市场等18项监督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通过全国互联网 监管事项认领系统,积极认领相关事项,并完成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填制,监管行为信息采集;为净化开放政策环境,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在全市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及其他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积极认领相关事项,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一单两库”涉及随机抽查事项119项、行政执法人员15名和市场主体1260家,并结合实际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全年共随机抽查企业67家,责令整改5家。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商务领域信用承诺机制,认真落实“双公示”、“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报送制度。率先在外经贸领域开展了信用承诺,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呼和浩特)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推动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配套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及时公示,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在规范书面执法记录的同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依法行政。二是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完善涵盖汽车销售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等共18章、94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制发了《呼和浩特市商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同时积极与自治区商务厅沟通,为提高商务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公平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学习商务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培训、竞赛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监管水平。

(四)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通过全国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对行政许可、给付、确认、裁决、奖励、其他权力等六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完成了事项目录认领、实施清单编制等工作。对不在目录的其他权力事项,以调查表的形式逐一说明。结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际,对涉及商务部门的备案、业务管理方面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事项要素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二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针对商务政策法规、工作开展情况、商务发展项目申报以及部门预算等方面,积极发布相关信息。全年商务部地方商务之窗采用信息143条,自治区政府采用16条(篇),商务厅门户网站40条,市政府门户网站48条,内蒙古日报、呼市日报、北方新报40篇;局网站公开信息351条、微信公众平台306条、微博23条,制发《商务动态》11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

(五)强化法治宣教,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先后对《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将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列入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计划,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外请法律讲座1次,局党组书记、成员围绕宪法党内法规讲党课4次,69名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制,提高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设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栏目。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全国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互联网 监管事项认领系统”、“互联网 监管行为采集系统”;“信用中国(呼和浩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等现代管理手段,加强数据采集录入上传,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继续充实完善“一单两库”,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三)认真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商务执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相关内容,制定具体操作规范,保证制度的执行效力。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同时,要认真落实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加强法治商务典型引导,不断加大法治学习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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