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1/3 7:50:00 浏览:1046

3.80;项目支出1,390.49万元,占75.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49.5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有三名人员调出;公用经费8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24.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下乡次数较去年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9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预算的43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89万元,完成预算的43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局下乡产生的油料费在年初无法准确估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8.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9万元,占97.60;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2.4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89万元,用于下乡执法产生的油料费,车均运维费6.30万元,较上年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对三公经费的压缩,厉行节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3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5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市安全生产检查调研及各盟市互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9万元,比2016年增加24.47万元,增长43.80。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业务量急剧扩大,执法检查次数大量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1万元,比2016年增加-24.60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2016年信息化平台建设货物的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47.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信息化平台建设货物的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9.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243.93万元,增长2,258.80,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增加3.00辆,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2016年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划归为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4.00辆,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2016年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划归为一般公务用车,剩余一辆是因为2016年错误将公务用车购置税记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17年将其更正。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上一页  [1] [2]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