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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满洲里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复审有关事宜通知

发布日期:2017/3/5 17:51:47 浏览:471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公共科目笔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进入公共科目笔试的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共科目笔试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公共科目笔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复审地点:满洲里市建设大厦3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原标题:满洲里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2月27日

《2017内蒙古满洲里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复审有关事宜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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