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88号)、《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89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厅务会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市新东方技工学校等十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德兴源餐厅王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十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评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现将2015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若有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电或来信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0471-6944603、661398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725室
邮政编码:010055
邮箱:zhangxiaodong@nm12333。cn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2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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