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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档案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6/7/21 1:15:14 浏览:603

近年来,随着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强势推进,对于如何发挥新形势下公安档案工作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作用这一命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明确提出了以“信息化”为总目标的工作思路。经过几年的建设,全区公安档案工作已经从传统的对文件和材料整理归类保存,发展为具备数字化查询存储应用功能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看似简单的“跨界”,背后凝聚的是内蒙古公安档案人多年心血,更是全区公安档案工作发展演进的鲜活写照。

细统筹强部署保障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开展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非常关注公安档案管理工作,并多次作出相关指示,在人力、物力、经费方面给予极大支持,为推进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强力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强了档案管理队伍,明确了厅直各部门、盟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档案管理责任体系。公安厅先后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公安机关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此外,公安厅档案管理部门先后派出调研组到浙江、江西、四川、重庆等先进省市公安局“取经”,通过学习观摩,将先进的档案工作经验和理念“拿来”,指导实践。

定时间抢工期促进公安档案信息化工作提效增质

夯实了档案数字化这一关键基础。2013年开始,公安厅本级首先开展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挂接工作。在2015年初,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库存永久、长期或30年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挂接工作,并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纸质文书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这是内蒙古公安档案史上一次力度空前的“战役”,目前,公安厅本级已扫描完成全部库存文书档案、专业档案400余万页,条目录入54万条。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已完成局机关档案数字化,赤峰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等地公安机关亦在有序推进,且成效显著。曾经的卷帙浩繁,一键查询后实现在线著录、条目检索、原文查阅、原文打印“一条龙”。省去了人工查找、翻阅,切实提高了对纸质档案的保护。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有1339个单位安装了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并开通使用,建成了统一的公安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并依托公安专网采用B/S网络模式,实现了公安厅、盟市、旗县、派出所四级公安机关适时利用,达到了档案著录数据集中管理、存储、共享及利用的目标。

瞄准了数字化档案馆建设这一目标。如果把档案信息化比成一座高山,那么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就是登顶览胜的必由之路。有了档案数字化基础,公安厅已将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提上自治区公安“十三五”规划议程。将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按照国家、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逐步推进,为服务自治区公安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利用手段和效果。

重应用看效果发挥公安档案信息化服务实战职责使命

档案的生命力在于挖掘利用。公安厅根据档案数字化工作积累的经验,推行档案“接收—数字化—利用”的工作模式,做到新接收的档案在一周内就能全部数字化并上传系统利用,大部分档案可网上全文检索,使数字档案快速投入到服务实战工作中,提升公安档案的实战价值,带动公安基础业务工作的提升。通过授权,全区公安机关可远距离快速准确传送、下载、复制、查阅档案非涉密信息,实现档案利用的远程服务,节约查阅档案的时间,提高档案的应用效能。2015年,公安厅办公室档案部门配合史志、人事、财务、审计等业务警种查阅各类档案资料2000余卷,接待查阅700余人次。

经过几年的数字化建设,全区公安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已覆盖到12盟市公安局、1300多个旗县(区)分局及所属派出所,盘活了档案资源,形成了以公安厅办公室为核心,各盟市、旗县及派出所的档案室为辅助的查询网络,实现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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