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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召开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民委委员会议

发布日期:2016/6/19 5:44:46 浏览:603

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民委委员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32个盟民委委员单位代表,各旗县市分管旗县市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创建办主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负责人共130人参加了会议。

盟行署副盟长于仁杰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要准确把握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各项事业创新发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持续推进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打造兴安这道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2016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

兴安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包文诚做了工作报告。会上民委委员单位盟财政局、发改委、文体广电局负责人做了大会发言。会上,书面表彰了全盟民委系统2015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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