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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地税先行开展干部双向挂职深入推进20项国地税合作事项

发布日期:2016/4/29 1:33:58 浏览: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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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先行开展国地税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联合出台双向挂职交流办法和实施方案,在税源较为集中的7个地区选派14名科级干部进行国地税双向挂职,在原有12项合作事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七大类20项合作事项。

一是党委政府助推改革。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改革办牵头组织国税、地税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事宜。市国税局、地税局按月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成立税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拟定《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上报市委改革办,从全市层面推动以国地税合作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

二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统一各地区国地税征管范围,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工商部门全面推行个体户“两证合一”,积极推动市政府牵头组织纳税人开展“三证合一”、“两证合一”后的旧证换新证工作,便于国地税统一掌握管户信息;定期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信息比对,国税局及时将企业网上申报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协同开展双定户定额核定工作,联合组建团队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千户企业集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

三是合力推进营改增工作。密切配合做好营改增管户核查移交工作,通过国地税互派窗口、互办业务等方式,不改变营改增管户原有纳税地点,确保纳税人仍在原办税厅申报缴税,并联合向纳税人和各级税务部门发布公告,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

四是联合开展稽查检查。探索推行“双随机”联合稽查工作模式,定期开展日常随机稽查,适时对上级部署的稽查任务联合开展稽查;共同开展欠税管理,对已公告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恶意欠税的纳税人列入税收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及时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互促纳税服务提升。健全规范办税厅运行机制,统一制定办税厅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共同开展绩效考评;通过委托第三方、双方互查的方式联合实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按季度开展办税厅明察暗访、视频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六是共同开展宣传培训。联合开展“税务开放日”活动,开启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国地税视频系统分行业举办3期全市营改增纳税人培训辅导班,创建“国地税合作工作动态”简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国地税牵头与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电视台等单位联合表彰A级信用纳税企业、2015年纳税五十强企业,联合举办全市税务系统“十佳最美税官”、“十佳青年税官”和“十佳巾帼税官”评选表彰活动;共同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一期科局级税务干部培训班,增进国地税交流,有效节约师资力量,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和执政能力。

七是统筹推进“互联网 税务”。联合建立电子税务局,共同使用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逐步统一网络申报办税系统;联合开展办税厅业务互访,积极与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沟通联系,推动国地税办税厅派驻人员通过计算机实现国地税相关业务互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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