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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技能呼和浩特行动”实施方案(2022

发布日期:2024/3/25 10:09:44 浏览:38

区实用技能,定期举办全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搭建农村地区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切磋技艺平台,带动广大农村劳动者学习技能、掌握技能的积极性,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增收。支持重点帮扶地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

4.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补助,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发放程序、资金来源保持不变。职业院校要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地区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旗县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旗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本方案的衔接,确保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行动落到实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牧、商务、退役军人、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持。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督。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 科技”“人防 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 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大力营造“技能呼和浩特行动”社会氛围。聚焦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改革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技能成才故事。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开学第一课、7·15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大师进校园等主题活动,树立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品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纸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技能呼和浩特行动”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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