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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13 23:47:11 浏览:753

来源时间为:2019-04-01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内税发〔2019〕32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区局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需要落实4大类13项57条服务措施。

二、为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赵哲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连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喜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志鹏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辛跃君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和利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繁玉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张静红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温富英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董开云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健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建宝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立新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刘晓红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孙克强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英亮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国际税收管理科、税收经济分析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督察内审科、人事教育科、考核考评科、系统党建工作科、纪检组、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第一税务分局、稽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

主要职责:纳税服务科负责“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查督办工作;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负责“春风行动”宣传报道;考核考评科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实施时间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前一周将阶段性进展情况书面报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尚晓东内网邮箱)。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落实进度安排和工作联络员姓名、电话于3月28日前反馈市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尚晓东内网邮箱)。

附件: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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