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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检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10 20:30:55 浏览:25

来源时间为:2022-04-27

为确保“五一”假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4月25日-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马宇鹏带队一行四人检查了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部门及和林县、托克托县分管副县长、交通运输局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G59呼朔高速呼和浩特南、盛乐、新店子、S31呼大高速呼和浩特南、托县收费站进出口公路疫情防控查验点和“一场两站”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要求各查验点、“一场两站”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和自治区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内防指交发〔2022〕53号、54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来返呼人员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落地核酸采样等工作,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和林县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公司、托克托县万汇隆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对公司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制度制定落实、责任状签订、培训教育情况、车辆技术档案、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检查组一行在前夭子水库、托县神泉检查时,对水上运输企业资质、旅游船舶营运证照、船员资质、渔业船舶安全设施等进行了检查。在和林县汽车站、托克托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途汽车南站检查时,详细了解客流下降对行业的影响,要求疫情防控不能放松。在市地铁运营公司检查时,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要求企业进行乘客疏散能力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检查组还检查了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制定及任务落实等情况。

检查组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陪同检查并表示,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各旗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部门要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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