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呼市交管支队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重点车辆及城市工程施工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6/7/12 1:33:39 浏览:7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工作部署,大力清除重点车辆、城市工程施工车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事故、保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车辆及城市工程施工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大货车、城市工程施工车及高速、国省道、县乡公路的交通隐患,严查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强化重点路段的管控。要求支队各大队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在辖区省际、市际公路出入口、市区入城口、旅游线路、快速及高速路大货车和施工车辆通行集中的地方,设置堵卡检查点(具体位置附后),安排足够警力实行24小时值守,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对上述重点车辆和工程车辆要逢车必查,认真检查和登记,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把好关口,坚决杜绝带病车和驾驶人驶入呼和浩特市境内和市区内。支队政治处要从各机关科室抽调一定警力,支援和配合一线大队的布点和查控。

二、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各大队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大货车和城市工程车(包括商砼车、渣土车、拉运建材车辆、各类吊车、市政工程用车)、园林绿化车、环卫垃圾车等车辆为重点,以路面为主战场,坚持“上岗即严管”,严厉查处大货车野蛮驾驶、“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无年检保险标志、报废车辆非法上路、强行超车变道、闯信号、不按指定时间和线路通行、飘散遗漏装载物、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依法严格处理,一律按上限处罚。

三、深入排查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各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政府李志斌副市长的重要指示,按照“民警一天一查、中队一周一查、大队半月一查、支队一月一查”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定治理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做到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支队各大队组织专门警力,深入辖区内所有重点车辆企业、建设施工运输企业和施工工地,对大型客货车、渣土车、混凝土罐车及市容垃圾车、园林绿化车、市政作业车的驾驶人、车主、及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车辆驾驶人、车主、企业法人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