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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第22期(总期第394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3/3 9:37:19 浏览:1035

来源时间为:2019-11-28

2019年9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巡视员段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梁淑琴介绍了有关情况。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张立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桂香出席发布会并答了记者提问。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女儿童

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梁淑琴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各层面、宽领域的系统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1994年,专门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1996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分阶段、分领域、有规划、有步骤的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综合发展水平的显著提升。

当前,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合力推动下,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已经处在一个崭新的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在十三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妇女儿童健康领域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并将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和重点策略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印发了《加快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制定和完善了妇幼健康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管理,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妇幼健康政策体系。根据最新两纲统计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当前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主要目标已基本完成,近九成的指标已提前达到全国纲要目标,妇女儿童健康领域主要指标完成良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核心指标稳定保持在全国前列。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将《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与《“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实施的连续性和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抓母婴安全的“源头”管理,通过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制度,保障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高效运转,全力保障母婴安全。201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长足发展,使广大妇女儿童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目标任务,不忘初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为健康内蒙古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巡视员段毅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强调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予以部署和推进,全区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呈现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区妇幼健康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显著成就。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自治区成立前,我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极为薄弱,广大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产妇死亡、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等普遍存在,孕产妇死亡率约为2000/10万,婴儿死亡率高达430‰,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5岁。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0.47/10万,婴儿死亡率为3.77‰,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8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健全。70年来,我区妇幼健康机构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经历了一个创建、撤并、恢复、重建的曲折发展过程,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科、儿科等妇幼健康服务科室为支撑,以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为网底,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截至2018年,全区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15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13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97个,村卫生室1.4万个,妇产医院15家,儿童医院1家;妇幼保健体系卫生技术人员7684人,年门急诊410.6万人次,年住院10.7万人次,床位4727张,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阵地更加稳固。

三是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善。从解放初期改造旧产婆、普及新接生法,60年代推行草原产房和流动产房,70年代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围产期保健工作,逐步向提供规范、系统的妇幼保健服务方面发展。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和服务链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条龙”服务链。

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74;住院分娩率为99.99,持续保持稳定在高位状态;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4.0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0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7.0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7.6;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8.63/万;神经管畸形发生率为1.38/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妇幼健康工作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推动妇幼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在开展妇幼健康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这条主线,全力推进我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组织推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母婴安全放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研究母婴安全形势,常抓母婴安全措施落实。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为主线,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保障母婴安全系列文件要求。同时,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二、聚力体系建设,全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730个乡级机构全部完成整合。截至目前,共有65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列入国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中央投资4.2亿元,自治区各级配套3.9亿元,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内容,促进预防保健和临床服务有机融合,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和管理。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完善自助服务设备和便民服务设施,广泛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缴费支付、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诊体验。

三、注重儿童健康,全力守护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重点从生育、养育、保育和教育4个方面发力,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规范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加强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新生儿访视、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让孩子出生得更好;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儿童营养干预,实施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创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规范和引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让孩子们发育得更好;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积极防治儿童重点疾病,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强化儿童养护人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儿童养成良好健康习惯,让孩子们生活得更好。经过多年努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等指标不断改善。

四、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

坚持防治结合,加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目前,全区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覆盖到所有旗县(市、区),8所产前筛查机构、6所产前诊断中心、12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的业务辐射到所有盟市。免费婚检政策覆盖到所有旗县(市、区);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覆盖城乡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5个盟市实现了目标人群城乡全覆盖,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展到了31个国贫旗县。

五、扩大惠民实效,全力推进妇幼健康项目深入实施

实施惠民项目,构建“查—防—治—救”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相继组织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一系列妇幼惠民项目,对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防治妇女儿童重大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多年持续保持在99.9以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覆盖所有旗县(市、区);分别为272万和59万农村牧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宫颈癌筛查272万,乳腺癌筛查59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有16万名适龄儿童受益。结合健康扶贫工程,2018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筹措资金3400余万元,将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国贫旗县,让更多贫困地区妇女受益。

六、满足健康需求,全力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平衡充分发展

坚持中西并重,加强蒙中医药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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