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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2/16 17:24:23 浏览:49

流业务,积极融入“空中丝绸之路”。

(三)打造物流业态发展新样本1.整合“小、散、乱”物流企业入园发展。

通过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和对现有传统物流园区进行功能提升,在各区、低碳产业园分别打造1家龙头骨干物流园区。积极引导区域内小规模货运信息部、零担物流公司、快递物流公司等分散经营商户入园发展,实行集约化经营和管理,打造集餐饮住宿、工业品仓储、信息服务、汽配修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综合物流园区,逐步淘汰一批、优化提升一批“小、散、乱”物流企业,进一步解决城区周围物流企业分布散乱、重载汽车乱停乱放、商户周边脏乱差的现象,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城市形象,吸引人流、车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融合。

2.引导电商物流做大做强。

加快电商企业梯队建设,助力本地10家传统企业开展电商化改造,推动电商平台继续做大做强,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建设乌海市数字经济(电商)产业园,培育打造2家以上电商孵化企业。促进快电合作、电超合作、电商助农等模式发展,加深电商与快递、实体商超、农户之间联动融合,打造集“网络代购 农产品销售 公共服务 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链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规划建设寄递业仓储物流智能集散中心。加速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着力推动电商与快递、航空物流企业深度合作。吸引大型生活服务类、直播电商类企业进驻,降低生活物流成本。

3.完善BDO物流服务功能。

以建设全球最大的BDO一体化生产基地为契机,统筹考虑原料采购、加工生产和运输分销等环节,在各区规划布局BDO产品运输集散地、企业专用线、危化品停车场、仓储基地等项目。加强与呼和浩特铁路局沟通对接,争取乌海西站BDO运价下浮20政策支持,提高铁路运输占比,打造西部地区BDO产业铁路物流集散地。进一步畅通与华东地区铁路物流运输通道,鼓励重点铁路物流园区和生产企业加强与天津港、上海港、宁波港等东部港口合作,探索实行BDO铁海联运“一单制”运输模式,开通铁海联运东输货物列车或出口列车,实现BDO全程“一单到底”运输。积极引进或培育具备全球服务能力的供应链服务企业,畅通BDO生产企业产品供销渠道,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BDO产业全球供应链布局,助力BDO产业高质量发展。

4.提升物流数字化发展水平。

搭建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涵盖供应链管理、车辆管理、网络货运及车后市场服务等功能,为企业提供集公铁联运、供应链服务等于一体的全流程物流服务。通过与税务、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模式,重点提升物流产业运行监管和风险预警能力,促进物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煤炭行业为试点,推动“综合能源信息化平台”和“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功能升级,增加平台物流管理功能,做好煤炭供销流量统计和监管,通过与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构筑全市大宗商品物流大数据监管体系。

(四)构建绿色低碳物流服务体系1.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开展绿色运输。

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各项标准开展生产活动。引导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使用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物流器具进行运输,2024年底前全市使用集装箱运输周转箱达2000箱。鼓励传统物流园区智能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重卡物流装备。引导乌海货运中心、铁路物流企业加快技术装备升级,争取无人驾驶运输车落地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扶持,2024年底前建设改造5家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完善末端配送设施,推动城乡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2024年底前全市快递末端网点达到190个以上,智能快递柜达到2.1万个格口。

2.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尽快出台新能源领域扶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在全市4处普通公路收费站、3处公路超限监测站及126家工矿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保障新能源重卡优先通行。引导重点企业做好新能源重卡研发、推广和应用,在重要铁路场站、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

3.大力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

贯彻落实《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规划》,在各区和低碳产业园规划建设补能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覆盖各区货物运输通道的充换电站网络布局。在物流园区、工矿集中区、运煤通道沿线等运输节点为新能源运输车辆提供充换电服务,2025年底前,全市争取建设充换电站达到60座,为推动新能源车辆替代传统能源车辆奠定基础。

4.规范车辆超限超载及超标排放治理。

严格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超标排放联合常态化执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和柴油货车排放抽测,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持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告,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交通 公安”“线上 线下”治超联合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超限超载运输路面治理能力。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抑尘措施,要求矿区企业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常态化抓好运输污染治理。

(五)推动智慧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以纳入自治区第二批网络货运平台产业试点盟市为契机,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先行先试做好试点工作。依托乌海市数字物流及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化赋能、供应链金融、大数据支撑为手段,为政府监管部门、运营平台提供数据在线、监管在线、金融在线等“一揽子”数智化管理和服务,引导带动全市现代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增收,助推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健康发展,为我市网络货运平台专项政策有效实施提供落地载体。各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做好奖励兑现。积极向自治区税务局申请我市成为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

(六)提升危化品物流服务水平

加大对危化品物流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公共危化品物流项目落地,各区结合危化品企业布局情况,统筹布局建设危化品车辆公共停车场、应急救援基地等配套设施。积极引导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将主要办公地、主要停车场与企业注册地设立在同一行政区。落实自治区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标准和从业人员安全码评价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加强物流园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监管,落实车辆回场管理制度。

(七)增强国际物流协同发展能力1.强化向北开放腹地支撑。

主动服务融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围绕自贸区创建工程,积极探索“口岸 腹地经济”模式,打通策克、甘其毛都等口岸入乌大宗物流通道,以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等项目为重点,畅通与周边园区间物流网络,大力推进“蒙煤入乌”,着力打造蒙古国煤炭进口加工园区,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发挥“乌贸通”外贸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不断优化通关、退税、信保、物流等服务。

2.拓展大宗商品对外贸易渠道。

加强与沿海地区外向型企业贸易合作,鼓励外贸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与天津港、上海港等港口深度合作,吸引沿海地区优秀外向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商贸交流会和沿海地区外向型企业交流会、产品宣传会等活动,引导带动本地工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呼铁君正“无水港”项目向社会开放,提升对外物流通道服务能力。

(八)加强物流业日常监管和统计分析

各区政府要积极引导当地生产企业服务当地经济,从源头上避免物流税收转移,促进外流业务回流发展。落实物流行业相关准入要求,建立物流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与自治区有关厅局沟通对接,探索调整对全市公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统计核算方法,准确反映全市物流运输情况。加强对物流重点领域、主要产业供应链、重点环节检测等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数据采集、分析、风险评估体系,全面掌握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调度

成立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局,统筹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纳入有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进度安排,切实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优化营商环境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保障重大物流基础项目用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归集,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奖惩。发挥好“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解决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诉求。

(三)强化政策支持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投向和政策支持领域,提高项目策划和储备质量,全力争取物流枢纽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铁路专用线、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物流、粮食仓储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物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货物运输工具等金融扶持投放力度,满足企业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

附件:《乌海市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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